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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新闻网讯 企业员工驾车时撞人逃逸,做老板的不但不配合警方侦查,督促员工投案自首,反而在公安机关发出通告后,偷偷将肇事车辆转卖以逃避侦查。8月5日,涉嫌故意伤害罪的鲍某被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其任职公司的老板任某也因涉嫌包庇罪被一并起诉。
任某是安徽人,前几年在本市开了一家工厂,老乡鲍某在他的企业打工。4月1日下午,鲍某独自骑着任某的电瓶三轮车外出,当他骑车行至低塘街道某村被害人许某家后面时,车子不慎与许某家的围墙发生了碰撞。
许某闻声出门,见自家围墙被撞坏,上前要求鲍某赔偿损失。鲍某不想赔偿,便趁许某不注意发动车辆试图逃走。许某见状,随即爬上电瓶三轮车要求停车。此时的鲍某哪还顾得了什么,他继续开动车辆快速离开,致使车上的许某滑落并半吊在车沿上。
在明知继续驾驶可能导致许某受伤的情况下,鲍某仍驾车逃跑,结果车轮轧到许某的脚,并导致许某倒地时头撞到墙上而受伤。虽然此时鲍某刹了一下车,但在明知许某受伤的情况下,他却仍弃之不顾继续驾车逃跑。
次日上午,许某被人发现死于家中。经法医检验,许某系颅脑严重损伤死亡。
许某死后,家属觉得他的死有些蹊跷,便报了警。公安机关在侦查后向社会发出通告,寻找肇事车辆。此时的任某已经得知鲍某驾车撞人致人死亡的事实,但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他竟然将鲍某肇事时所骑的电瓶三轮车转卖给了他人。
5月5日,公安机关根据相关线索将正在厂里做工的鲍某抓获,经过讯问,鲍某交待了相关犯罪事实。稍后,任某也被警方抓获。(江伊检 陈巧儿 肖妮)
(来源:余姚日报 编辑:慎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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