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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新闻网讯 这几天,不少市民的手机中都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8月1日起,宽带每月70元调整到每月90元,年付费调整到866元/年,您应尽快转办包年业务,咨询62668160。”手机短信引起了众多市民的议论:“宽带上网资费的优惠幅度调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接到市民的反映,记者采访了市电信局的相关部门。据电信局市场科的同志解释,这次电信宽带上网资费的调整,并不是“涨价”,而只是对原有优惠幅度进行的一次调整。目前,宁波地区各县(市)宽带资费的优惠幅度已经或将进行调整,我市调整幅度相对来说是比较小的。
根据浙江省邮电管理局(2001)44号《关于浙江省电信宽带业务等资费标准的批复》文件的规定,电信甲种(个人住宅)用户的宽带标准资费规定为“1M包月使用费300元/月(包年使用费3600元),限150小时,超过部分按3元/小时;2M包月使用费500元/月(包年使用费6000元),150小时,超过部分按3元/小时。”但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大幅度的优惠。
“为了发展电信宽带上网用户,我市较长时间施行的是70元/月优惠资费标准。但随着网络流量的急剧增高,宽带网络、系统平台投资建设费用的成倍增加,为了能给客户提供一个长期稳定的服务,享受更畅快、精彩的上网感受,从2007年8月1日起调整了优惠幅度,上网资费恢复到了以前的90元/月,但包年用户仍能享受原有858元/年的优惠另加手续费8元。”市场部的同志这样解释,“因为这次的资费调整是在收费标准的规定范围之内,所以事先我们只刊登了一个公告,并对个人用户以短信的形式进行了通知。”(倪劲松)
(来源:余姚日报
编辑:慎盈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