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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成彪
一个疑问,一个回复,合理的沟通,但却因为“风马牛不相及”的答案,被网友“晒”在了西祠胡同南京零距离论坛上,江苏省交通厅的回复因此被网友笑称为“江苏最牛的政府回复”。9月25日,记者发现尽管江苏省交通厅一天后就在网上公开进行了道歉并重新作了解释,但网友认为态度可嘉可意思依旧不明确。(9月26日《现代快报》)
问的是“盱眙收费站”,回复的却是“泗洪收费站”,这显然是工作疏忽所致。然而,在诸多新闻跟帖中,反复将其与“巴中错别字”相比,要求对相关官员撤职查办等等。笔者以为,巴中错别字问责已“过”了一次,不能再用这一错例去制造新的“冤案”。
所谓“巴中错别字”,是指日前四川巴中市政府下发中秋节放假明传电报文件时,最后一句错写成“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端午节”。为此,巴中市对相关4名责任人发起问责,3名官员被免职。错两个字,免3个官,问4人责,舆论有倾向性地表示赞同,认为是从严治政、从严治官的必要之举。笔者对此不敢苟同:工作存在失误在所难免,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就是了,何必无限上纲启动问责程序?请义正甚于辞严的问责者告诉我:写错一个节日名称到底有哪些不得了的后果?又不知哪部法规规定文件中错两个无关大碍的字必须撤职?
没想到,这起充满“人治”与“作秀”味道的离谱问责,竟被网友当作“判例”,足见进一步厘清问责程序及规范问责的必要。在此,我请诸位放下“仇官”情绪,客观、公正、宽容对待官员政务中的失误。官员也会有这样那样的疏忽,只要不是影响恶劣、后果严重,请不要轻易夺其官位、砸其饭碗———他们的进步来之不易,他们也要养家糊口———并不是所有官员都沾有罪恶,尤其是做具体事务的小吏。务请客观、公正评价其失误。我国刑法的权威人士陈忠林说过:“吐痰可以判死刑,故意杀人可以判无罪,关键是看怎么理解法律条文了。”行政问责也是一样,没有规矩随意处置官员,问责也就成为上级官员手中的棍术,就能让造成重大失误的昏官逃脱罪责,而让犯小过失的小吏身负重责。
行政问责,不仅是给行政对象的公正,也是给行政者责、权、利对等的公正。这两种公正就像一枚硬币的正反面一样,一个也不能剥离或缺位。过去对官员问责不力是走极端,而今对官员无限上纲是走向另一个极端,其实都是不可取的。可以肯定,任由这般无限上纲问责下去,很快你我都会被伪装了的“人治”所蒙蔽。所以,我们迫切需要一部《行政问责法》,规范对官员行政行为进行问责。如此,方能令行政对象认可、使当事官员信服,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问责公正”。
(来源:燕赵都市报 编辑:李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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