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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处罚决心与现实尴尬对撞 郑州违法建筑仍在施工
http://www.yynews.com.cn   余姚新闻网  2008年8月4日 8:33
  6月29日,《法制日报·周末》5版刊登了《市长督办整治小产权房滥建为何一年无果———郑州市“惠城·后花 园”社区土地违法案调查》一文,并配发了编者按。报道刊发后,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同时也引起了郑州市惠济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表示一定要严肃处理,“按照‘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的原则,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该违法行为”。

    然而,7月29日,记者在事过近一个月后在“惠城·后花园”社区看到,虽然外边大门已关,但大楼内依然满是忙碌的施工人员的身影。据知情人讲,由于大楼主体已经竣工,目前正在进行内粉刷。

    同时,据知情人透露,惠济区政府在处理这件事上目前并没有做到将会议决定与处罚进行完美对接。

    雷声大雨点小,抑或是根本就没有雨点?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这已并不是惠济区政府第一次公开表态要对这一违法建筑作严肃处理,2007年他们已经作出过“严肃的处理”,这次处罚如果真正落实的话,后果不可谓不严厉,然而事实上却只不过是走了个形式而已。

    “2007年‘6·25’土地日之前,我们通过排查,发现‘惠城·后花园’社区是一处严重的违法用地,主动向市土地局和市政府作了汇报,并作为全市五起重要土地违法案件之一在媒体上公开曝光。”惠济区国土资源局监察科科长徐战勇说起对“惠城·后花园”社区违法占地案的处理,备感委屈,“不知道的人总说我们不作为,其实我们做了很多工作。我们曾多次前去制止,也下发了停工通知,现场张贴了公告,责令他们停工。由于我们的执法权力所限,有些事情是我们所无法掌控的”。

    据徐战勇科长说,在执法过程中开发商与他们玩起了游击战。他们一去施工队立马停工,当他们一走又随即开工,停工通知对他们根本无效。后在多次现场执法无效的情况下,于2007年9月份对开发商下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有三点:一是责令退还土地;二是没收地上建筑物;三是每平方米处以10元的罚款。罚款开发商交了,没收地上违法建筑物的手续已于2007年12月移交给了惠济区财政局。由于退还土地这一块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很难操作,他们只能督促落实,没有强制措施。

    “现在土地是属于弓寨村的集体土地,地上的非法建筑物已是国有资产。开发商河南协力置业有限公司在交了罚款之后已与该项目没有任何关系,我们已完成了对这一非法建筑物在法律上的处理。”

    土地退还,房产没收,处以罚款,如此处理不可谓不严。

    然而,在事过半年之后,记者在“惠城·后花园”社区施工现场内看到的却并非如此简单。河南协力置业有限公司的施工队仍然在继续施工,楼盘将于10月份交工,楼房已经公开对外销售。对此,河南协力置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张时海说,政府目前正在给他补办各种手续,楼盘归属权没有任何异议。

    对此,据有关法律专家称:既然惠济区政府已经于去年12月份对该违法建筑物完成了没收行为,那么在这40.4亩土地上所建设的房屋产权已完成法律意义上的转换而成为国有资产,对于国有资产任何个人和团体都是无法支配的。目前河南协力置业有限公司的行为毫无疑问是一种严重的侵犯国有资产的行为。同时,对于在眼皮底下造成如此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政府的相关人员却视而不见,涉嫌严重渎职。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慎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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