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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瀑布仙茗’通过协会主管品牌、合作社集体运作品牌和经营户共同维护品牌这个模式,不仅其商标得到了规范使用,而且对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增加茶农收入都起到积极作用。”日前,在由工商余姚分局组织召开的商标使用座谈会上,市“瀑布仙茗”名茶协会会长、合作社监事会主席赵建国这样说。当天,省工商局有关专家来我市调研商标使用情况。
我市充分应用商标与农业生产之间良好的内在适应性,将农产品商标的培育工作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品牌化经营的有力手段,积极做好引导与服务工作。据了解,目前全市已拥有“余姚瀑布仙茗”、“余姚榨菜”和“余姚杨梅”3件农产品证明商标。
我市还不断完善农产品管理制度,先后建立了质量评审、质量保证金、质量巡回检查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目前,“瀑布仙茗”产销合作社已有成员单位28家,拥有无公害茶园1.5万亩,年生产量达到405吨,年销售额超过8000万元,增加农民收入3000多万元,增加镇、村两级集体经济收入600多万元。(陈振如)
(来源:余姚日报
编辑:慎盈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