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记者 唐贤蒙)今天下午,市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开展集中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联合专项活动,并发布了《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联合通告》。
《通告》明确指出,对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有义务协助而拒不协助,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公检法等部门将持续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犯罪行为,一经查实,公安机关立即侦查取证、抓捕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依法及时批捕、移送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审判。
据市法院副院长韩利荣介绍,有一些失信被执行人唆使利用员工、老人等弱势群体规避执行、设立虚假租赁逃避执行等情形屡见不鲜,以达到长期滞留、拒不搬迁等非法目的,导致法院生效判决无法履行、司法公信被极大破坏。此次,市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行为,也是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进一步推进打击逃废债工作,有效遏制规避和抗拒执行行为,维护法律权威。
《通告》敦促负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自即日起15日内向市法院依法履行义务;涉嫌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履行义务,从而争取从宽处理。如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形成犯罪的,市公检法等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
据了解,本月初,市法院已经向市公安局移送了两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被执行人分别是余姚市兴达蔬菜食品厂、谢晓斌、魏芬,宁波燎恒灯具有限公司、孙桂丽。现孙桂丽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魏芬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谢晓斌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我们将继续保持打击拒执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接下来会逐步开展‘清房风暴’等一系列专项执行行动,对那些有能力履行但恶意逃避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的,坚决采取法律措施。”市法院副院长韩利荣向记者表示。
(来源:余姚新闻网 编辑:夏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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