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起,118个路段(路口)电子警察设备将对车窗抛物实施抓拍取证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1日 10: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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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为了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促进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市道路实际情况,自2018年5月16日起,以下路段(路口)电子警察设备同时对机动车行驶时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取证。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及乘客严格遵守规定,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余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5月11日
(来源:余姚新闻网-余姚日报 编辑:夏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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