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记者 韩宇雯)记者日前从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了解到,2018年秋季学期余姚市学校帮困助学项目及标准现已公布。为了让每一个孩子无忧入学、安心就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的七类学生,在接受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义务教育、职业高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大学教育时可减免相关费用或获得相应补助。
这七类学生为余姚户籍和非余姚户籍幼儿、中小学学生中,持有余姚市民政局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低保边缘户证》家庭的子女;依法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孤儿;革命烈士子女;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扶贫办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因受灾、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中,非余姚户籍幼儿园在园幼儿、中小学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暂住地已取得居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且依法交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
具体帮困助学项目及标准如下:对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之一的接受学前教育的幼儿免除保教费和伙食费,最高限额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低于3000元的按实免除。
对特教学校就读学生和随班就读的持证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住宿费,减免保育费;对特教学校就读学生和随班就读的持证残疾学生免费提供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的营养午餐;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生活费补助。
对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之一的学生及经济欠发达乡镇(片区)义务教育段在校学生,免费提供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的营养午餐;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生活费补助。
对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之一并正式注册学籍的中职在校生免除服装费、课本作业本费和住宿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全国贫困县户籍学生,非涉农专业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之一的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对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之一的学生,免费提供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的营养午餐;对品学兼优的中职学生按在校总人数5%设立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
对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之一并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高在校生,免除学费、服装费、课本作业本费和住宿费;对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之一的学生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补助;对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之一的学生,免费提供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的营养午餐。
以上帮困助学项目,特教学校就读学生和随班就读的持证残疾学生无需申请即可减免相关费用并获得相应补助,接受学前教育的幼儿、义务教育段在校学生和中职、普高在校生可在今年9月开学后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我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子女和持证残疾学生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并被录取进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给予专科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本科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的补助。即日起至9月,新申请就学救助对象可到市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持证残疾学生由残联负责办理);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就学期间可申请本专科每生每学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12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利息由市财政局全额补贴。即日起至9月底,符合条件者可前往余姚市农村商业银行进行申报,通过审核后发放贷款。具体事项可咨询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0574-62703162)、余姚市农村商业银行(0574-62628997)。
(来源:余姚新闻网-余姚日报 编辑:肖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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