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记者 张敏)5月6日起,高速公路恢复收费。我市交通运输部门提醒装有ETC的车主,享受优惠有“前提”。
当车辆通过ETC车道时,需保持20公里/小时的限速,车速过快会导致交易不成功被栏杆砸车;车辆通过人工车道时,限速5公里/小时。ETC车道前面有车辆停留时,须与前车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以防止误交易的情况发生。
安装了ETC的车辆,车主需要提前检测设备。OBU(车载单元)已拆卸的、OBU故障、OBU和ETC卡不在有效期内的、OBU和ETC卡车牌号码不一致、OBU和ETC卡在黑名单的、车牌在追缴名单内、ETC卡未插入OBU的、储值卡余额等于零的ETC车辆将会被系统自动拦截,有可能造成行程耽误。
市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对于未激活、已拆卸的OBU、故障OBU、OBU和ETC卡车牌号码不一致等情况的ETC车辆,可在高速公路收费站现场由工作人员核对车辆信息后,重新安装激活,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收费站点可以提供重新安装激活,解决类似故障的服务。
目前,ETC车道采用“一车一杆”,并且“一次通行、一次扣费、一次告知”,如在收费站出口车道显示当次通行的全程费用遇到问题,在浙江范围内可以拨打电话0571-88891122。
另悉,未安装ETC车辆或者已安装ETC设备但无法正常使用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在进口处领取CPC卡,出口处交出该卡,现金或支付宝缴纳通行费,不享受ETC优惠。未安装ETC货车不享受85折优惠,未安装ETC的集装箱车不享受65折优惠。市交通运输部门在此提醒,未安装ETC的车主可到各银行网点、就近的ETC服务处或高速公路收费站点安装ETC,享受快捷、便利通行高速公路体验。
(来源:余姚新闻网-余姚日报 编辑:杨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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