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姚界客户端记者 张敏)汽车好端端地停在楼下,结果一块玻璃从天而降,一下就砸到了天窗上。车主心疼不已,找到了玻璃的主人要求赔偿,此后,因为赔偿金额谈不拢,车主向警方报案。近日,阳明街道一老小区内发生了一起因高空坠物导致的纠纷,最终涉事双方在阳明派出所内进行了调解。
事发当天晚上6点多,车主老陈把车子停在单元楼楼下,刚走开没几步,一块玻璃就从高空坠下,狠狠地砸在了老陈车子的天窗上。一声巨响过后,车子的天窗被砸碎。老陈出于本能反应,朝上望去,看到3楼有人正“探头探脑”向下张望,老陈当即觉得对方可疑,就找上门去。
看到老陈后,3楼的居民小严显得有点不好意思,承认玻璃坠落是自己不小心所致。紧接着,小严就对老陈道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小严刚刚买了老小区的房子,目前正在装修。事发时,他正在拆房子里的旧玻璃,一个操作不当,玻璃就掉了下去,听到楼下传来的巨大响声后,小严意识到自己闯了祸,面对老陈,他表示愿意赔偿。
但到底要赔偿多少钱呢?为了公平起见,老陈和小严相约第二天去4S店定损。然而,原本表示愿意赔偿的小严,在看到定损金额后,有了悔意。
“车子定损出来要6万多元,他说没这么多钱,我们因为钱谈不拢,开始争执起来,我后来想想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就报了警。”老陈说。
此后,双方被传唤到阳明派出所,老陈和小严原本就有协商的意愿,来到派出所后,两人都申请调解员介入。阳明派出所调解员张彭军介入此纠纷,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老陈减免了部分修车费用,和小严达成了赔偿协议。
阳明派出所调解员张彭军:本起纠纷事实清楚,权责明确,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我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当事人也都很理性,权衡利弊之后,各自退了一步达成了协议。
本起纠纷不难调解,然而纠纷的源头却值得引起人们重视。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高空抛物、坠物伤人事件,有些事件还涉及人员伤亡,不得不说,高空抛物、坠物是城市治理的顽疾。
今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其中明令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对高空抛物、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进行了厘定,也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责任和公安机关的调查责任作出了规定。
从法理层面说,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行为,还是违法行为,哪怕不是故意为之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在此提醒大家,一定要管理好自家物品,千万不要随意往外抛扔,万一造成严重的后果,后悔就晚了。
(来源:余姚新闻网-余姚日报 编辑:夏丽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