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就是电梯,可居民偏偏只能爬楼梯。原来,前段时间,位于镇海蛟川街道青枫雅苑小区16幢的两部客用电梯地面的接连出现不明积水,不少住户担心出现漏电事故而选择安全楼梯。
调解员在业主家中调解。
社区物业立即安排安保人员排查隐患,找到隐患根源:家住该幢16楼的一户住户家中热水器水管滑脱,导致16幢两部电梯持续进水。小区物业和网格长联系业主,关闭了自来水阀门;联系电梯维保单位,暂停使用受损严重的电梯,和工程人员一同处理积水,排除隐患;并挨家挨户告知16幢居民,电梯暂停使用的临时处置措施,张贴提示告知电梯故障原因。
业主家中热水器水管滑脱。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仅过了一天,一部电梯便恢复正常,保障了住户的出行便利,尽量把损失降到最小。但业主与物业在电梯赔偿问题上的分歧仍然存在。
社区调委会在了解此情况后,多次召集网格长、业主、物业和电梯维修公司召开联席会。将心比心,以法促调。
调解过程中,业主提出,物业没有及时发现公用电梯进水,进而采取停用电梯的方式止损,对损害扩大负有一定责任,并提议物业可以使用共同维修基金修理受损电梯。
为此,社区调解员援引《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指出此次事件中,业主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他人损失,作为主要侵权责任人,理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事件处置过程,发现物业方在接到隐患报告后第一时间采取了应急处置,并不存在怠慢情形;同时根据《民法典》中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相关规定,指出本事件不在公共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枫声议事点。
在释法明法的同时,调解员也考虑到业主家里经济条件不宽裕,难以负担高昂的赔偿费这一不可回避的“民情”,努力为调解找到平衡点,极力劝说电梯维修公司承担民生责任,赢得民心口碑。经过几轮商谈,本次调解圆满成功:电梯维修公司减免安装费、人工费和部分配件费用,业主的赔偿费从22000元减少到15000元。
枫声议事点。
(来源:甬派客户端 编辑:莫沁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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